首页 > 答疑解惑 > 取证后的问题有哪些?
发布时间:2023-12-20 浏览量:115 下载
一、高级管理人员变更
将“附表资料概括”里附表9勾选“是”,显示框点击“确定”后进入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操作页面,填写变更后的负责人、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(*是必填信息),无变化信息,不要进行“修改/删除”操作;上传相关附件资料,确认无误后请务必点击保存;保存后点击“打印”,导出变更申请书及所需附表,打印、签章、扫描后上传“附件资料”相应位置;导出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申请”提交变更任务。
注:已完成/已提交任务的申请书机构概况中相应信息不会进行更新,待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任务完成后,下次新建任务时,申请书概况信息中显示更新后内容。
二、技术/质量负责人变更
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变更请自行在系统内:“菜单”——“维护用户信息”——“维护机构信息”——“结构化自行维护”中自行更改,不用再提交其他资料。具体操作请查看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,“关于实验室机构自行维护功能使用说明的通知”,“点击下载”具体使用说明。
目前仅检测/校准实验室(LXXXXX)具有此功能,其他类型机构还需发送电子版变更资料(变更说明、任命文件等)至biangeng@cnas.org.cn备案。请将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“质量负责人和/或技术负责人变更+注册号”。
注:如果涉及授权签字人变更,请同时按照授权签字人变更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操作。